嚼得菜根香-百事皆可作

儒之中庸、道之无为、佛之因果,融通三者方可智慧人生、笑看风雨


善改过者,未禁其事,先明其理;如过在杀生,即思曰:上帝好生,物皆恋命,杀彼 养己,岂能自安?且彼之杀也,既受屠割,复入鼎镬,种种痛苦,彻入骨髓;己之养也,珍 膏罗列,食过即空,疏食菜羹,尽可充腹,何必戕彼之生,损己之福哉?

【一语】

改过之法二:从理上改。

【原文】

善改过者,未禁其事,先明其理;如过在杀生,即思曰:上帝好生,物皆恋命,杀彼 养己,岂能自安?且彼之杀也,既受屠割,复入鼎镬,种种痛苦,彻入骨髓;己之养也,珍 膏罗列,食过即空,疏食菜羹,尽可充腹,何必戕彼之生,损己之福哉?
又思血气[10]之属,皆含灵知,既有灵知,皆我一体;纵不能躬修至德,使之尊我亲 我,岂可日戕物命,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?一思及此,将有对食痛心,不能下咽者矣。
如前日好怒,必思曰:人有不及,情所宜矜;悖理相干,于我何与?本无可怒者。又 思天下无自是之豪杰,亦无尤人之学问;有不得,皆己之德未修,感未至也。吾悉以自反, 则谤毁之来,皆磨炼玉成[11]之地;我将欢然受赐,何怒之有?
又闻而不怒,虽谗焰熏天,如举火焚空,终将自息;闻谤而怒,虽巧心力辩,如春蚕 作茧,自取缠绵[12];怒不惟无益,且有害也。其余种种过恶,皆当据理思之。此理既明,过 将自止。

【译文】

善于改过的人,在他不做这件事之前,先明白这事不能做的道 理。比如一个人犯了杀生的过失,那么他就应该这样想:上天有好生 之德,凡是生物都会爱惜生命而惧怕死亡。夺取它的生命来滋养我的 身体,自己能心安吗?况且有些生物虽已被杀,但还没完全死去,在 它未完全死透时还要被烧煮,这样的痛苦深入骨髓;而供养自己,就 要用各种贵重的、味道好的东西,摆满一桌,虽然如此讲究,可一吃 完什么都没有了。要知道,人吃粗粮、蔬菜,喝菜汤也吃得饱啊!何 必非要去伤害生命,造杀生的罪孽,消磨自己的福报呢?
又想,凡是有血气有生命的生灵,都有灵性知觉,既然都有灵性 知觉,那么和我就是一体的;就算是自己不能修到道德极高的境地, 使它们都来尊重我、亲近我,难道有必要天天伤害生命,使它们与我 结仇,恨我到永无尽期?想到这些,面对桌上的有血肉、有生命的菜 肴,就觉得无法下咽了。
再比如前一天愤怒时,应该想到:人们有不足之处,从情理上来 说值得怜悯;如果违背情理而互相争气,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?这本 来也没有什么可以生气的。又想到:天下绝对没有自己称赞自己的英 雄豪杰,也没有专门指责别人的学问;如果有得不到的,那都是自己 的德行没有修好,不能感化别人。这时就要完全地自我反省检讨,如 此则别人毁谤我,反而变成磨炼我、成就我的反面修行场了。我应该 高兴地接受这一恩赐,又有什么值得生气的呢?
另外,听到别人诽谤我而不生气,尽管坏话如火焰熏天,也不过 是拿着火去烧天空,最终会自己熄灭;如果是听到别人说坏话就生 气,虽然用尽心思,尽力去辩,结果却像春蚕一样作茧自缚。所以生 气不但没有一点益处,反而有大害。其他种种过失和罪恶,也应依此 道理,细细去想,道理想清楚了,过错就会自然改正了。

【嚼嚼】

袁了凡所谓“从理上改过”的“理”包含以下内容。
第一,问自己这样的问题:不犯过行不行?比如,不杀生行不 行?不生气行不行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—比如不杀生可以,因为我可 以吃青菜;再比如不生气也可以,我严格控制也可以做到—那就进入 第二步。
第二,尽可能地做到感同身受:你杀生时想过生灵的感受吗?如 果你是那个被别人杀的生灵,你有什么感受?能有这样的觉悟,改正 杀生这一过失时才会更坚定。再如生气,大多数时候让你生气的都是 人,而很多时候我们都高估了对方的恶意,可能对方惹你生气是出于 无心,或者是他有什么性格缺陷、难言之隐。我们每个人都是凡人, 都有短处,都有无心之举,如此就能原谅别人,自己也消了气。
第三,要坚信一条真理:一切过失都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,杀 生如此,生气同样如此。别人冒犯了你,对你进行诽谤,你如果怒发 冲冠,那受伤的是你自己。为了保重身体,许多过错必须改正。